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简介

2022-05-20 10:50学科建设

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简介

为切实保障研究参与者权益与安全,推动我院生物医学研究坚守科学与伦理双重高标准,增进公众对医学研究的信任与支持,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9 月正式成立。委员会下设医学伦理办公室,并按要求完成备案,构建起规范、专业的伦理审查管理体系

委员会以 《赫尔辛基宣言》(2024 年版)为核心指导原则,严格遵循《科技伦理审查办法(试行)》(2023年)《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》(2023年)《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》(2020年)《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(2016 年)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,确保伦理审查工作的合法性、科学性与严谨性

委员会始终以动态优化机制提升伦理审查能力,自成立以来历经5次委员调整,现有 21 名委员,涵盖临床医学、药学、中医学、护理学、法学、妇产科学、儿科、公共管理学等多领域专家,以及非本单位的专家和群众代表,形成跨学科、多元化的伦理审查队伍。委员团队注重性别比例均衡,并包含少数民族委员。根据《医学伦理委员会章程》,医学伦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,副主任委员1名,另设医学伦理办公室负责人1名和秘书1名。

委员会构建了科学研究、技术开发等科技活动的伦理审查制度、指南及标准操作规程(SOP),形成系统化、规范化的伦理审查体系。所有委员均接受GCP(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)及科研伦理知识培训。

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名单

主任委员:吴   光

副主任委员:陈日兰

委   员(排名不分先后):王凯华、李凤珍(女,壮族、刘明伟、彭契六、甘娜(女、李宁(女,回族、石慧娟(女、陈鹏、李龙春(女、胡晓玥(女,壮族)、邓松华、陈卫卫(女,院外委员)、黎军宏(院外委员)、韦华国(院外委员)、李其秀(院外委员)、杨增艳、杨素芳(女)、孙婷(女)、覃茂江(院外委员,壮族)

办公室副主任:李龙春

秘   书:覃靖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