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公务用车租车服务采购询价公告

2025-08-14 17:25院办

根据工作需要,我院将实施2025年10月至2027年10月(2年,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)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,现进行公开采购,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参加报价。

一、项目名称

公务用车租车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

二、供应商数量及期限

供应商1家,2025年10月至2027年10月(2年,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)

三、供应商服务内容

本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广西国际壮医医院以及直属机构(广西国际壮医医院明秀分院、五象秋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实际用车需求,不定量、不定期租用小轿车、商务车、中型普通客车、大型普通客车、公交车等车辆及相应随车驾驶劳务服务,按照需求独立开展服务,并据实结算。

四、供应商服务要求

(一)采购方提出租赁服务需求后,服务供应商要1小时内予响应,并在要求时间内安排车辆。

(二)用于租赁服务的车辆保险及年检均合法有效,提供服务的车辆清洁干净。

(三)驾驶劳务人员具备相应驾驶资格证书,不得危险驾驶。

五、项目预算

本项目总预算25万元,包含财政专项经费、科技专项经费以及自有经费,据实结算。

六、项目付款方式

根据实际用车需求,采取先使用后交费、先收发票后付款的原则,据实结算。采购人自收到经双发核对无误的发票、结算单据等材料起20个工作日内将款项支付给供应商。

七、供应商资格要求

(一)供应商要求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(事)业法人资格。

(二)具有履行合约所必需的设施设备、专业技术能力、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、服务场地。

(三)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。

(四)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、吊销许可证或执照、较大数额罚款(200万元以上)等重大违法记录。

(五)供应商信誉良好,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“失信被执行人”、“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”、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”;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”。

八、考核和退出机制

实行动态考核机制,用车部门负责对每次租车的服务完成情况进行登记,根据车辆情况、响应速度、服务质量等指标进行考核,触犯相关指标的,按照约定在当次结算中扣减相应费用;如触犯指标较多且多次不及时改进的,采购方有权终止合作并追究供应商相关责任。

九、项目报价材料

(一)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书等材料复印件,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;

(二)有效的道路运输、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明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;

(三)报价单,含小轿车、商务车、中型普通客车、大型普通客车、公交车等车型租赁金额(每天8小时,100千米),超公里价格(详见附件);

(四)公司简介、业绩情况及服务人员情况。

(五)车辆情况统计清单,并提供车型、保险资料,车辆外观、内饰图片)。

 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,加盖单位公章。纸质材料报送,可邮寄。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

十、报名方式

凡有意参加报价的供应商,请于2025年8月21日前将有关报价材料报送或邮寄至我院,逾期不予受理。

联系人:梁先生   韦女士

联系电话:0771-3376669

邮寄地址:南宁市五象新区秋月路8号广西国际壮医医院行政楼6楼办公室。

       附件:报价单.docx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广西国际壮医医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58月14日